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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查处两起无证砍伐树木案件
发布时间:2008-5-6 来自:河东政府网 作者:

      接群众举报,我局林业执法人员查处两起无证砍伐林木案件。在九曲街道小官庄村,在我局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制止时,该村民已无证疯狂砍伐杨树171棵,经核算共计35.36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证的审核发放由县级林业部门主管。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树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相公李沙兰二村一村民无证采伐林木多达390棵,70多立方。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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