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军重要决策指示,严格落实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的《军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依据军后需能【2020】327号《关于开展军地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沂市河东区军地有关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军服是军队装备的制式服装,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具有特殊的防护功能、专用属性和代表意义。军地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是维护军服专用性和严肃性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军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净化网络营销环境、严格军服穿着使用、强化军服法规意识,对于维护军人和军队形象、加强社会治理和促进安全稳定、营造拥军爱国和军队形象、加强杜会治理和促进安全稳定,营造拥军爱国和崇尚荣誉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电商平台组织开展约谈,进一步督促电商平台强化合规审核,及时清理下架违法违规商品;清理整治使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于招揽顾客、开展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依法查处相关网站平台、账号。 自公告之日起,凡违反军服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未整改的,军地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查处,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军服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539-8382721,或通过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武装部 临沂市河东区公安分局 临沂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河东区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 军装容不得半点玷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