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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丨 2018-8-6 00:25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拟确定河东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 12人),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公示单位提出。
联系电话:8387711
附件:拟确定河东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2人)
河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