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沂河新区以下土地拟征收 ▼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地块1-地块3、地块7、地块10、地块12、地块16-地块17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6、地块11、地块14-地块15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建设需要用地,地块4-地块5、地块8-地块9、地块1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旱地,西至中洪湖村其他草地、中洪湖村果园,北至政府储备地,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西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政府储备地,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南至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南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 。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