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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强迫卖淫,强奸...临沂这个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admin 2019-12-6 23:40

黑恶势力

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对于黑恶势力

我们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2019年12月4日上午

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

对胡某金、李某、孔某启等人

恶势力犯罪案件

进行了公开宣判

判 决 如 下

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胡某金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对被告人李某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对被告人孔某启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以组织、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窝藏罪等罪名对另外十一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案件还原

2018年4月份至2019年3月份,被告人胡某金、孔某启、李某、付某群、张某宏交叉结伙,形成恶势力,在罗庄区深莞城东辰公寓等地,组织、强迫多名女性卖淫,并在组织卖淫活动中对有关当事人实施了殴打、威胁及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了有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胡某金在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还实施了强奸行为。

 

在扫黑除恶的战场

向纵深推进之际

罗庄区人民法院

对这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进行公开宣判

彰显了

罗庄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这场硬战的决心

中央部署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罗庄区坚持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深化平安罗庄建设

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的

基础性工程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强大攻势

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

全区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起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起

恶势力团伙案件8起

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304起

刑拘犯罪嫌疑人374名、逮捕237名

查扣涉案资产334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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