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审理及其他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由各审判执行团队另行通知。 二、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如需查询法官联系方式可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向我院申请立案、诉讼费退费、案件查询等事务,建议优先选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进行,尽量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四、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建议您做好安全防护,务必佩戴口罩,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必请先行就诊。 五、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部分案件采取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2020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