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晚24时许,大队民警在外出执勤时,发现大队对面沿街楼停车位上停放的“鲁Q007**”和“鲁QQH8**”号牌的两辆车形迹可疑,遂立即对两辆车进行检查。刚开始,两名男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对民警的询问亦是答非所问。民警通过检查发现车上各持有两部对讲机,进一步调查了两名男子手机上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手机微信群里有大量为同伙通风报信的内容,在事实面前尤某某和刘某某也低下了头。自以为很高明,却没想到被民警查获,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目前,尤某某和刘某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河东交警也将依法加大“车虫”“路虫”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车虫”“路虫”的现象死灰复燃,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