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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业主可“分红” 你们小区发钱了吗?

admin 2020-8-6 22:49

  大门口的门禁杆上带着广告、电梯内墙挂满广告、路灯上装着广告灯箱、公共车位出租……你们家小区是不是这样?而这部分收益谁说了算?收取的费用应该归谁所有?民法典明确给出了答案。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那临沂的小区实施情况如何?临报融媒记者进行了走访。

  业委会:维护业主正当权益 是我们的初衷

  “2014年我们开始接管公共收益,并设立了专用账户。”北城新区朴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宋明欣介绍。2014年11月,朴园小区业委会成立,与物业公司正式进行了切割,开始管理、维护小区公共收益。公共区域经营归业委会负责,广告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招租,扣除电费等费用后,物业公司获得20%的收益,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

  记者了解到,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公共道路停车费、各运营商交纳的场地使用费、信号输入或改造费用、电梯间及楼梯间广告收益、公共区域广告收益等。这些都需要纳入全体业主的“钱袋子”。

  朴园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涉及到两家超市租金、电梯间广告、灯箱广告等费用。“往年收益在20万元左右。今年受疫情影响,我们打算给超市减免两个月租金,经营商也希望广告降价,收益可能会降低。”宋明欣说。

  由于小区公共收益归属全体业主,也为了让小区公共收益有本“明白账”,朴园小区对公共区域的使用、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作了明确规定。“我们有严格的程序。先是主任办公会讨论,到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再通过招标程序进行招标,任何一个环节都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朴园小区党支部副书记王建平介绍,对于收益情况,也有明确规定:每年度,会在业主代表大会上通报明细,并在居民楼一楼进行张贴,接受业主的监督。“我们就是想让所有业主都了解、都参与、都支持。”王建平说。

  居民:虽然钱不多 但幸福感满满

  2019年1月21日,朴园小区的业主收到一份惊喜——小区业主委员会给全体业主发了一个红包,每户可按照建筑面积领取,每平方米返还1元,引起了周围小区居民的“羡慕嫉妒”。“当时一共分了20多万,这就是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小区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租金和广告费。”王建平向记者展示当时的《朴园小区公共收益返还通知》。

  提起当时的初衷,王建平告诉记者:“当时业主不了解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而这些收益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过去有部分住户对公共区域的广告设施等不注意保护,为了提高小区业主的集体荣誉感和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经业主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小区部分公共收益返还给小区业主。

  “当时我在物业办公室里领了100多块钱,真是没有想到。虽然钱不多,但感觉很幸福。”朴园小区业主杨献莲为小区业委会点赞。据杨献莲介绍,这次费用返还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然后委托物业代为返还。“小区很重视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真的很感谢业委会。”

  记者从朴园小区物业了解到,公共收益发放从2019年1月2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3月1日(春节假期除外),业主携带购房收据和与购房收据相对应的身份证件到物业办公室就能领取。

  “钱虽然不多,但这是业主应有的权利,这事挺好的。”业主代表刘永湘说,“各项收入明细也公开公示,完全透明,我们的钱去了哪里,心里都有数。”

  据物业公司介绍,该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与物业费收取不同,是单独列账。小区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负责小区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卫生、治安、环境的维护、修理和整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有序建立小区秩序。

  同样领到业主“分红”的丁相广说:“除了去年的红包,业委会还在去年年底为每部电梯安装了电子监控,购买了座椅,小区更加安全、干净、美丽,我们的日子也越来越甜。”

  记者了解到,朴园小区利用17万多元的公共收益,在25栋居民楼的74部电梯内,安装了电子监控,为小区业主营造了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购买了40把公园座椅,安装在人流较大的公共区域,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

  物业:扣除服务费 收益由业主共享

  除了朴园小区,我市其他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如何?记者在北城新区齐鲁园小区了解到,8月5日上午,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在每栋居民楼一楼张贴了“齐鲁园小区公共部位多种经营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将2020年小区经营性收益及大修支出进行公示,以后将每半年公示一次。其中,涉及到通信基站收入、车库出入口灯箱广告场地使用收入、人车分流护栏广告收入等11项收入,以及楼宇大厅墙面翻新、路灯改造、监控设施设备改造、电梯大修、车位维修等8项支出。

  前不久,兰山区金雀新城的物业减免了业主一个半月的物业费,而这笔费用就来自小区广告及车位出租等公共收益。物业在扣除15%的服务费后,所有收益由业主共享。“A区共有19万元,每户分得83元;B区收入70多万元,每户分得495元。”金雀新城物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其他小区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小区公共收益使用不透明等问题?本报将会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业主可以平均分配小区内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

  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要求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而表决的业主当中,又需要有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决定小区内是否可以张贴或悬挂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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