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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河东公布4起行政处罚案例!

admin 2020-8-28 00:34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一

处罚对象:临沂市河东区晶亮眼镜店

法定代表人:郁家运

违法行为类型:广告

违法事实:当事人发布含有“让您摘掉眼镜成为现实”、“让您轻松摘掉眼镜”文字(词语)的广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一款

处罚金额:罚款4800元



案件二

处罚对象:孟凡光

违法行为类型:商标侵权

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二款

处罚金额:1、没收侵权切割片470片;2、罚款3000元。

案件三

处罚对象:河东区君玲农资店

法定代表人:赵君玲

违法行为类型:产品质量

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京化科技”牌复合肥料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金额:罚款6100元

案件四

处罚对象: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浩磨料磨具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郑永普

违法行为类型:商标侵权

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二款

处罚金额:1、没收侵权切割片210片;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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