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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一农民在道路上晒粮,致交通事故!交警:应负责任!

admin 2020-11-6 23:00

10月22日,河东交警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称一辆电动车在郑太路天勤食品厂路段与一辆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受伤。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发现一名躺在路边的中年妇女和一辆摔倒在摊晒的粮食上的电动车。民警立即将肇事农用三轮车驾驶人传唤到现场,通过询问目击证人和对现场的勘察,发现农用三轮车与电动车未有碰撞痕迹,民警随后调取了该路段视频监控,清晰的显示电动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由于非机动车道上摊晒有稻子,电动车行驶在上面时发生侧滑,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受伤,距离农用车相差还有一段距离,导致电动车摔倒的罪魁祸首竟是摊晒在地上的稻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村民张某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河东交警提醒:公路晒粮危害多,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还要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请到专用的晒粮场地进行晒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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