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赵钦刚,男,1989年10月6日生,汉族,户籍地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赵故县村,身份证号码:37131219891006****。 二、执行依据及金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依据:(2020)鲁1312民初316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0)鲁1312执1786号 未履行金额:27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三、悬赏内容 1、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下落,让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名下鲁QJ55E3号“北京现代”牌轿车下落,被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3、举报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的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4、举报电话:0539-8089081 15689575936(微信同号) 5、联系人:隋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