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以为 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 不用挂牌、办理驾证? 您还以为只要 贴上“家庭自用”“接送学生”的标语 电动三轮、四轮车 就可以随意上道路行驶? 蜀黍明确告诉您: 您想多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 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 低速电动车整治活动 正在进行中 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车 将被依法查处! 整治重点: 重点车辆: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 重点违法: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闯禁区、无牌无证、非法拼改装等。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道路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整治行动中,大队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加大对车站、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等违规低速电动车聚集区域增派警力,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城市支路、巷道等低速电动车集中通行道路的动态巡逻管控,切实形成全方位常态化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坚持罚教并重,结合整治行动的开展,向交通违法行为人讲解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广大市民购买使用符合国标的低速电动车,自觉抵制驾驶或乘坐不符合国标电动三轮、四轮车,引导广大市民主动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从源头筑牢交通安全思想防线。 安全大于天 平安即是福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 杜绝侥幸心理 不购买、不乘坐 “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 让我们携手共创 安全、文明、畅通、有序 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