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判决情况: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某违反国家信访规定,多次到重点敏感地区越级上访、非法上访,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并以赴京上访,不给钱不离开上访地等为要挟,强要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0年4月21日,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2020年6月28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何为非法上访?
指信访人不依法依规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信访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访等形式,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