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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一男子因拆迁还建等问题非法上访被判刑!

admin 2021-3-4 00:48

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
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不能因为结果没让自己满意
闹访、缠访、越级非访
这样做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会使自己身陷囹圄

案例


2010年左右,河东区郭某某因旧村改造赔偿问题。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2010年10月,经工作郭某某表示满意签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郭某某仍以拆迁还建等问题多次到上级信访部门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以信访为名向政府、居委及维稳人员施加压力,制造影响,强拿硬要公私财物6次。

判决情况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某违反国家信访规定,多次到重点敏感地区越级上访、非法上访,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并以赴京上访,不给钱不离开上访地等为要挟,强要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0年4月21日,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2020年6月28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何为非法上访?

 

指信访人不依法依规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信访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访等形式,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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