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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这两地块土地征收!用于建设省重大项目、道路!

admin 2021-5-3 23:35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1]16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泰山路与厦门路交汇处东南。东至青少年培训基地西侧道路,西至泰山路,南至伏庄社区集体土地,北至厦门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陈家村社区、伏庄社区、官路社区。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芝麻墩街道沈阳路中段。东至沃尔沃路,西至李公河,南至国有储备地、范家沟社区集体土地、湾子社区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湾子社区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湾子社区、范家沟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临沂)项目及沈阳路中段(李公河东路-沃尔沃路)修建项目建设。上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8日由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拟征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河东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姜自坤 联系电话:0539-6010709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省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2021年省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中,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项目位列其中,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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