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中入学工作 1.入学条件。招收具有河东区户籍、河东区六年级学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报名程序。 (1)河东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①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只有一所初中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本镇街)初中;非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内有2所及以上的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 ②属于对口直升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集体报名,落实小学与初中全员交接制度。未到初中报到的,由小学追踪去向并继续动员入学,统计落实情况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时一份报初中学校备案。 ③属于划片招生的,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各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依次录取,具体办法同小学入学报名方式。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2)河东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报名条件、流程与河东区常住人口小学入学报名要求相同。 (3)非河东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报名流程同小学部分第2条的相关要求相同。 (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