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首页 新闻 河东 查看内容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河东一男子使用假币专骗大集上的老年人,被判了!

admin 2023-2-22 19:17

近日,河东法院审结一起持有假币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某向他人购买假币后,驾驶车辆至河东区郑旺镇、八湖镇、汤头街道等集市上,选择年龄大的集市商户,使用假币购买商品,被发现是假币时即换成真币,其中2020年4月17日至2022年1月31日,被告人王某某使用假币2900元向李某某、曹某某、赵某某、胡某某、程某某、付某某、于某某、孙某某购买花生、花生米、黄豆、烟丝、猪肉等商品。2022年2月19日,被告人王某某在八湖镇刘店子集市上再次使用假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当场查扣拟使用的假币200元,同日,民警在王某某身上及驾驶的轿车内查扣假币2300元、作案用雅迪黑色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在其住处查扣假币2260元。


网络配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应予惩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花生等财物,不排除有被告人王某某用真币购买的,但被告人用真币的目的是掩饰犯罪,所得财物仍是违法所得,除发还被害人的外,依法处理后所得款项退赔本案被害人,剩余部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的雅迪黑色折叠电动自行车是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扣押的假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扣押的雅迪黑色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扣押的花生21袋依法处理后发还李某某300元、曹某某52元、赵某某200元、胡某某90元、孙某某100元,余款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老年人:在接收纸币时一定要注意查验真伪,一旦被骗,无论数额大小,请及时报警。


尊老敬老是中华传统美德,老有所养是社会的普遍关切。妥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充分保护他们的养老保障,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那些瞅准老年人养老钱袋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触碰了司法高压线,也逾越了人伦底线,我们将毫不犹豫地打击惩治。




来源:临沂河东法院
文章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