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11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决定接受: 范浩辞去河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12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田婷婷的提请,于2023年3月8日决定任命: 巩学全为河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刚为河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现予公告。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