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商品房 建立房票安置房源库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拓宽沂河新区拆迁还建安置渠道,加快安置进度,缩短安置周期,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计划利用房票进行还建安置,现面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征集沂河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房源,建立房票安置房源库,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现就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 所征集商品房用于沂河新区内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 二、申报条件 (一)位于沂河新区范围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产权清晰、手续完备的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准现房。 (二)房源无查封、抵押等情况。 (三)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四)商品房所属开发项目近期在开发建设、农民工工资清欠、销售、物业服务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信访、投诉事件。 三、申报材料 (一)《沂河新区房票安置房源(商品房)申报表》及企业承诺书,以上两份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核实原件,留存一份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二)报名地点:临沂中关村软件园B704。 (三)联系人:马银欣 6010505 五、公布房源库 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开发项目,列入房票安置房源库,实行动态更新,予以公布。 六、相关要求 纳入房票安置房源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执行《沂河新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需对所提供房源的楼盘位置、商品房质量、商品房价格、购房优惠幅度、交付日期等作出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不得随意涨价和捂盘。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不履行承诺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终止其参与商品房用于还建安置的资格,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1:《沂河新区房票安置房源(商品房)申报表》 附件2:企业承诺书 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