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聚焦监督执纪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典型案例。 董振忠在担任前石拉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变通执行危房改造政策,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领取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014年至2017年,在该村低保金发放上优亲厚友。2018年9月,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振忠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4年,李涛祥在担任新城村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与村民续签土地承包合同;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将所收的集体承包费、社会抚养费挪为个人使用;坐收坐支集体资金3.9万元。2018年5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涛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6年,时任李家团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文贵履职不力,对本村被拆迁户的抢建行为管控不力,造成拆迁工作被动。2018年9月,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贵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2月始,担任东山东村党支部书记的赵春奎,擅自将本村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规划宅基地,并对该村违法建设监管缺失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春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