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 为加强警示教育, 刚刚,临沂市纪委监委公布 河东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农技站站长郭学习、李埠工作区工作人员何建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中午,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农技站站长郭学习、李埠工作区工作人员何建欣接受辖区内某农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梁某某邀请,在凤凰岭街道办事处一餐馆就餐。期间何建欣饮用白酒,餐费由梁某某支付。郭学习在今年1月份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东区纪委给予郭学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建欣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