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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这4名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被通报!其中一副局长被双开!

admin 2019-11-19 22:23

近期

临沂河东区纪委区监委通报

4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原河东区服务业流通发展局副局长陆德军醉酒驾驶问题2015年2月26日,陆德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陆德军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区纪委监委给予陆德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蕾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5月25日,杨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杨蕾党内警告处分。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科科长李锦苍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8月5日,李锦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李锦苍党内警告处分。
     河东区汤河镇信合小学副校长王沛涛酒后驾驶问题。2016年1月21日,王沛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暂扣驾驶证、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区委教育工委给予王沛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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